文字纹身
指腹上的字还在。
陈墨把台灯拧到最亮。右手食指凑近灯泡,皮肤烤得发烫。那几个针尖大小的宋体字纹丝不动。「陈」「墨」「序」「列」。笔画细到半透明,边缘泛着淡红色,宛若刚从皮下渗出来的。
水龙头开到最大。冷水冲了五分钟。指腹的皮肤泡皱了,字还在。颜色淡了一丁点。
从洗手间柜子里翻出半瓶医用酒精。棉球蘸饱,按在指腹上。冰凉的。使劲搓了十几下。皮快搓破了,字还是没掉。又淡了一丁点。
用指甲抠。
抠到。距离完本至少还得四个月。
四个月。
罗盘的冷白光照在平板屏幕上。那道通知像一盏指路的灯,也像一根催命的鞭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