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四年里,他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。
不是不想回,是不敢回。每次回来,那种铺天盖地的对比感就会像潮水一样把他淹没。弟弟开着他爸给买的车,住着他爸给买的房子,用着他爸给铺的路子,而他在北京挤地铁、还房贷、熬大夜,拼了命地在这个世界级的内卷中心站稳脚跟。
他不恨弟弟,真的不恨。
他恨的是父亲的理所当然。那五套房子给他,不是因为他需要,而是因为他是弟弟。不是因为他在家照顾父母,而是因为他从小就更会讨父母欢心。不是因为任何一个可以量化的、站得住脚的理由,而是因为他晚出生了四年。
因为他是哥哥。
所以活该。
车子拐进了一条小巷,停在一栋老旧的居民楼前。这不是他的家,他的家在北京,这是他每次回江城住的地方,一套租来的小两居,每个月两千八,他一次性付了半年的房租,虽然他一共也住不了几天。
他上楼,开门,屋里黑着灯。
苏晚没跟他回来,她有自己的工作要忙。这套房子就他一个人,冷清得像一座坟。
他打开灯,在沙发上坐下来,盯着茶几上的一盆绿萝发呆。
手机又震了。这次是他妈。
“知远,到家了吗?”
“到了。”
“你爸刚才说,让你下次回来的时候,把你北京那套房子的房本也带上,他想看看。”
林知远盯着这条消息,瞳孔骤缩。
他慢慢地、一个字一个字地把这条消息又读了一遍。
让他带房本。
他爸要看。
他忽然觉得胸腔里有一股气在往上涌,不是愤怒,不是悲伤,而是一种更复杂、更沉重的东西。说不上来是什么,像是一块石头压在心脏上,又像是一根刺扎在喉咙里。
他没有回消息,把手机扔在沙发上,走进浴室,打开水龙头。
热水冲下来的时候,他听见自己在浴室里发出了一种奇怪的声音,像是笑,又像是哭。很小声,被水声盖住了,连他自己都几乎听不见。
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件事。那时候他大概十一岁,弟弟七岁。爸爸从国外出差回来,带了两个礼物,一个大盒子,一个小盒子。弟弟抢先把大盒子拿走了,拆开一看,是一个遥控赛车。他拿到小盒子,拆开,是一支钢笔。
弟弟玩了一会儿赛车,觉得不好玩,扔在一边,跑过来抢他的钢笔。他没给。弟弟哭了,爸爸走过来,一把夺过他手里的钢笔,递给弟弟,说:“你是哥哥,让着弟弟,这支钢笔先给他,爸爸下次再给你买。”
下次。
后来他等了很多个下次,也没有等到那支钢笔。
后来他长大了,学会了自己买钢笔。他用自己挣的第一笔工资买了一支万宝龙,签字的时候笔尖在纸上滑过的触感很舒服,但他每次拿起那支笔,都会想起那只被夺走的钢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