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审宣判那天,天气阴沉得厉害。
法官宣读判决书时,整个法庭静得没有一点声音。
舅妈因犯敲诈勒索罪、伪造文书罪、寻衅滋事罪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数罪并罚,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。
表姐因系主要共犯,且在策划、传播、煽动舆论中起核心作用,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。
除此之外,法院支持了我的大部分民事诉求:
舅妈和表姐需共同赔偿我名誉损失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维权费用、医疗费等共计六十余万元;
参与围堵医院、泄露隐私、上门滋扰的十余名网友,按情节轻重分别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并公开赔礼道歉。
判决落下时,旁听席一片哗然。
而表姐,则在听到“六年十个月”那一刻,整个人像被抽空了一样,直直瘫了下去。
她嘴里反复念着一句话:
“轩轩怎么办……轩轩怎么办……”
可到了这一刻,再没人会替她回答。
庭审结束后,我走出法院。
门口聚着不少记者,可我没有接受采访,只说了一句:
“我相信法律。”
是的。
从头到尾,我靠的都不是谁的同情。
而是证据,是程序,是法律。
半个月后,二审结果下来,维持原判。
尘埃彻底落定。
学校那边,也在教育局协调下,将轩轩安排去了他实际居住地对应的普通小学。
听说孩子哭得很厉害,表姐那边的亲戚天天为这事互相埋怨,外婆也因此大病了一场。
但这些,都已经和我无关了。
后来,参与网暴我的那些人陆续在网上公开道歉。
有人因此丢了工作,有人被学校处分,有人因为赔偿金把积蓄都掏空了。
网上还有人来问我:
“你都赢了,为什么还不肯放过他们?”
每次看到这种话,我都会想起医院走廊里那扇被拍得震天响的病房门。
想起我妈躺在病床上,脸色惨白,问我是不是又有人来了。
事情结束后的第三个月,我把家里重新装修了一遍。
旧门换了,监控升级了,楼道口也装上了更亮的感应灯。
我妈身体恢复得不错,已经能每天去小区花园散步。
那天傍晚,她坐在阳台上择菜,忽然问我:
“念念,你后悔帮过她们吗?”
我站在窗边,望着楼下渐渐亮起的万家灯火,沉默了很久。
然后轻轻笑了笑。
“后悔。”
“但我更庆幸,从今以后,我再也不会对这种人心软了。”
窗外夜色沉沉。
而我的日子,才刚刚开始。